《表2 灌区末级渠系执行水价及成本分担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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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地区提水灌区农业水价改革研究——以甘肃省工农渠灌区为例》
分析灌区农业水价的分担主体,从末级渠系执行水价及成本分担情况表2来看,灌区内柳泉泵站、杏胡台泵站、马耳山泵站、石头坪泵站、景家坪泵站为乡镇集体所有,主要为农业用水服务,需要从灌区总干管二次提水,泵站运行费用均需自筹,故存在水费加价,柳泉泵站控制灌溉面积较大,斗口向农户按0.30元/m3收取水费,其余各泵站按0.35元/m3收取水费。兰炼林场泵站、南北两山泵站、铝厂泵站、三毛泵站均为政府及企业所有,承担绿化灌溉任务,虽需要二次提灌,但水费由政府、企业自己承担,所以不存在水费加价。由此来看,多级提灌也是水价成本居高的一个主要因素。
图表编号 | XD00154245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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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01 |
作者 | 张艳霞、杨培岭、任树梅、魏琛琛、王瑜、孙章浩 |
绘制单位 | 兰州市西固区工农渠电灌站、中国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中国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中国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中国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中国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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