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恢复调整阶段政策主题的代表性政策》

《表2 恢复调整阶段政策主题的代表性政策》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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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迁与演化:中国退役军人安置保障政策主题和机构关系网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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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历“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停摆与瘫痪后,从改革开放开始我国退役军人安置保障工作逐步进入稳定恢复期,探索型发展模式占据主导。国家先后颁布了《关于军队干部退出现役暂行办法》《关于军队干部退休暂行规定》《关于军队干部离职修养的暂行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直至1987年12月《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的颁布,标志着当代中国军人退役安置保障的基本政策体系正式形成[37]。在1978年12月至1988年3月期间,各机构颁布的退役军人安置保障政策数达到64份,其中机构独立发文15份,机构间联合发文49份。如图1所示,这一时期政策高频主题词共有19个,高频主题词的共词聚类结果展示了3个退役军人安置保障政策主题,分别为转业复员干部安置、退役士兵安置、特殊对象安置管理。同时,对不同政策主题对应的代表性政策进行了梳理,具体见表2。这十年里,国家政策主题主要依据退役军人的类型进行划分,政策分别对军队转业干部、院校学员、义务兵和志愿兵、离退休干部以及残疾军人的安置和管理方式进行了规定,并对退役军人的工资待遇和级别编制情况做了说明,确保退役军人妥善安置成为当时的重要政策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