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与其他公共交通方式比较》
数据来源:《中国有轨电车蓝皮书2017年》
然而有轨电车在实际应用中仍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一是对地面布设的有轨电车而言,因需要铺设轨道(接触网),建设成本高于无轨电车(公共汽电车),二是有轨电车路权的特殊性,其路权设置可划分为三个类型,分别是完全独立路权、半独立路权、混行路权,但是受道路限制,线路通常很难做到完全独立[6],所以除了完全独立路权(高架独立敷设)以外,有轨电车轨道的建设不可避免会占用城市道路资源,如果与机动车混行,道路拥堵的情况势必会更加恶化,机动车通行和有轨电车运行效率均会受到影响。另外,如果实施“占一还一”原则,即有轨电车每占用一条机动车道,就必须另外拓宽一条机动车道则需要大量的征地拆迁,征拆成本不可小觑,会导致有轨电车的建设成本大大增加;三是受轨道限制,行驶灵活度不及常规公交,且路轨占用路面,道路交通平面组织难度较高,在道路资源十分紧缺的中心城区不适宜建造;四是安全事故率比轻轨和地铁高,并且一旦车辆发生意外,可能会造成全线瘫痪[7],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102294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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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25 |
作者 | 陈海伟、巫瑶敏 |
绘制单位 | 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