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侵权责任法》中侵权行为形态及其对应的侵权责任形态》

《表1:《侵权责任法》中侵权行为形态及其对应的侵权责任形态》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商业银行环境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与责任承担》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第四,商业银行环境侵权行为具有竞合特征,属于提供机会的竞合侵权。竞合侵权行为是两个行为发生竞合从而导致侵权损害后果的发生,其中一个行为为主行为(直接侵权行为),对损害发生起到直接、主要的作用,另一行为为从行为(间接侵权行为),对损害发生只起到间接、辅助的作用。商业银行的环境侵权行为符合上述竞合侵权行为的特征,是对损害发生具有间接辅助作用的从行为。辅助作用的表现形式不是提供必要条件、提供平台,而是提供机会。若无银行信贷,污染企业也存在环境侵权的可能,故商业银行提供信贷资金并非提供必要条件,不构成对应的不真正连带责任。相比之下,商业银行给污染企业的排污提供直接资金来源,增加了企业环境侵权的机会,应当承担补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