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商业银行环境侵权责任类型》

《表1:商业银行环境侵权责任类型》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论商业银行环境侵权责任制度之完善——基于对襄大农牧案的思考》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此外,商业银行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并没有直接导致损害的发生,损害结果因由第三人即借款企业的排污或破坏环境的开发、利用行为产生。商业银行并不是环境侵权的直接责任人,而是间接推动者,但不能就此认定这一结果的发生与商业银行没有关系。实际上,商业银行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正是损害发生的原因之一。因此,该类案件中商业银行的环境侵权责任应属于有第三人介入的、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