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环境规制指标再度量回归结果》
注:*、**、***分别表示在10%、5%、1%的水平上显著,括号内为稳健标准误。
表4为重新测算环境规制程度指标后的回归结果,表4第(2)列回归结果表明,fp的回归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说明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对本地环境规制程度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表4第(4)列回归结果表明,er1的回归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说明本地区环境规制程度对本地区污染水平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表4第(6)列回归结果表明,w_er1的回归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邻地环境规制程度对本地区污染水平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open的回归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表示贸易开放对本地区环境污染水平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表4的回归结果说明,在重新测算了环境规制程度指标后,本文的结论依然是稳健的。
图表编号 | XD0096654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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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10 |
作者 | 高正斌、倪志良 |
绘制单位 |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