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我国家庭服务供给模式》
当前,我国家庭服务供给模式有几种:一是政府主办模式,即政府各级财政支出资金,分级建立服务机构提供各种家政服务;二是政府主导模式,主要采取公办民营模式和政府资助民间组织建设并管理的两种方式;三是政府资助、机构经营模式,采用政府出资和社区筹资的方式,委托或资助专业服务机构承办、管理和运营的一种专业化连锁运营模式;四是政府购买服务市场运营模式,即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为支付能力不足和需要照顾的人购买他们所必需的基本服务。(详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94655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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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25 |
作者 | 陈思瑾 |
绘制单位 | 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