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大型体育场馆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大型体育场馆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的类型划分需要综合考虑大型体育场馆资产专用性程度和政府能力两项状态变量,以“高”和“低”为标准表示资产专用性的相对程度,政府能力以“强”和“弱”作为程度标准。两两组合可以形成四个象限:资产专用性程度高—政府能力强、资产专用性程度高—政府能力弱、资产专用性程度低—政府能力强、资产专用性程度低—政府能力弱,四个象限分别对应四种供给模式,分别为科层式供给、外包式供给、联盟式供给和市场式供给(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1791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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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0.18 |
作者 | 郑娟 |
绘制单位 | 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