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食品快检仪器适用性评价结果表》
综合考虑快检产品在现场监管中的应用实际,所使用的快检仪器应该具备样品前处理简单、配套试剂、耗材、辅助设备齐全和完善等特点。本次研究涉及快检仪器和试剂盒的适用性评价结果见表6。从表6可以看出,(1) 序号为A1、A2、A3、A6快检产品检测时间在20 min以内,A5、B1、B2、B3、B4、B5、B6快检试剂盒检测时间在20~30 min,A4快检产品检测时间在30~40 min;(2)所有快检产品均提供齐全的试剂耗材;(3)序号为A1、A5、A6的快检产品不需要辅助设备,A2、A3、B1、B2、B3、B4、B5、B6快检产品需要1种辅助设备,A4快检产品需要2种辅助设备;(4)所有快检产品均不需要特殊的实验环境。
图表编号 | XD0093770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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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25 |
作者 | 申雷、刘祥、史长生、洪育春 |
绘制单位 | 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