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撤县设区”对县区财政收支的影响(剔除“省直管县”)》

《表5“撤县设区”对县区财政收支的影响(剔除“省直管县”)》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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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县设区”如何影响财政收支——基于激励视角的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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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分别表示1%,5%,10%水平上显著;括号内为稳健标准差;所有估计都基于时间和个体双重固定效应设定,限于篇幅没有报告时间固定效应和个体固定效应。

样本期内广东除了“撤县设区”之外,同时还在进行“省直管县”试点改革。研究表明“省直管县”改革可能提高地方财政增速和经济增速(才国伟、黄亮雄,2010;毛捷、赵静,2012),我们观察到的“撤县设区”效应可能是“省直管县”政策的作用结果,即县市财政收支增长更快不是因为实验组的“撤县设区”,而是因为对照组实施的“省直管县”试点。为了排除这种可能,我们在样本中剔除“省直管县”试点县市。样本期内广东省共发生36例“省直管县”(1),剔除“省直管县”样本,仅对剩余的样本进行双重差分回归,见表5。结果显示,“撤县设区”的系数仍然显著为负,说明在排除了“省直管县”影响后,命题P1依然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