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环境规制影响中间品进口与企业污染排放关系的回归结果》
注:括号内的数字为标准误;***、**、*分别表示在1%、5%、10%的水平上显著。
表3报告了中间品进口、环境规制与企业污染排放的回归结果。第(1)列为纳入环境规制变量的回归结果。从中可以看出,环境规制(eregu)系数显著为负,中间品进口(iminputdu)系数依然显著为负,这说明在控制环境规制影响因素后,中间品进口对企业污染排放的影响并不会因控制环境规制的影响而改变。第(2)列在第(1)列基础上纳入环境规制与中间品进口交乘项,发现变量iminputdu×eregu的估计系数不显著,说明地区环境规制并不能强化中间品进口的污染减排作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地区环境规制不会影响中间品进口与企业污染排放之间的关系。中国各地区环境规制差异较大,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承受经济增长带来的污染负面效应压力更大,往往会采取更为严苛的环境规制措施(秦炳涛和葛力铭,2018),因此环境规制可能对东部地区污染企业环境治理行为的影响更为显著。本文将全样本分为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两组,具体回归结果见表3。其中,第(3)列和第(4)列分别为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分样本进行回归的结果,可以发现东部地区样本组iminputdu×eregu系数显著为负,而中西部地区样本组iminputdu×eregu系数不显著,这表明在东部地区环境规制可以强化中间品进口的污染减排效应。东部地区环境污染严重且地方政府实施了更为严苛的环境规制手段,污染企业最有压力和动机通过各种措施减少污染排放,特别是对于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技术条件的企业来说,通过进口中间品减少污染排放不失为一种比较可行的策略。
图表编号 | XD0089927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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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25 |
作者 | 郭树龙 |
绘制单位 | 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