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两控区政策实施前后产业升级水平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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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规制促进了产业升级吗——基于我国两控区设立的准自然实验研究》
注:***、**、*分别表示1%、5%、10%的显著性水平,下同
将数据处理后,先进行两控区政策实施时间前后产业升级指标变化的单变量分析,以预判两控区政策实施对于产业升级的正负影响。表3列出了两控区政策实施前后各个城市的产业综合劳动生产率的差异。从表3数据可以看出,总体样本在两控区政策实施后产业升级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较政策实施前的966.9368上升了55.8092,为进行稳健性检验而划分的东中部城市、西部城市和经济特区城市、非经济特区城市在两控区政策进行控制后,各城市的产业综合劳动生产率也均显著高于两控区政策控制前的数据,其中西部城市在两控区政策实施后的产业综合劳动生产率不显著低于两控区政策实施前,说明对西部城市而言两控区政策实施与产业升级之间的关系并不明显。由此可初步假定两控区政策对城市的产业升级有正向影响,其中经济特区城市两控区政策实施下的产业综合劳动生产率差异要明显大于非经济特区城市。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两控区政策对经济特区城市的影响可能会大于对于非经济特区城市的影响。
图表编号 | XD0088977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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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15 |
作者 | 纪玉俊、郑金鑫 |
绘制单位 | 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