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乡村体系规划演进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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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体系规划的演进特征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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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阶段(2016年以来):为进一步明确乡村体系规划在城乡规划中的地位,顺应全国推行“多规合一”的发展要求,住建部从2014年开始选择广州市增城区、湖州市德清县、玉溪市新平县等5个县(区)开展新一轮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试点,并在2015年底的总结工作会议上肯定了试点成果,确立了“将乡村建设规划作为县级城市总规专项规划”的地位,全面贯彻“多规合一”思想,全面开展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建立以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为依据及指导的乡和村庄规划编制体系[11-13]。此后,全国掀起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热潮。在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之后,不少地方开始研究编制县(市)域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对乡村建设规划进行延伸、提升、优化,探讨乡村领域的空间规划体系,丰富规划内容、明确用地管控,强化规划引领(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