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土地利用规划:乡村空间规划的演进与认知》
通过表1对土地利用规划的梳理可以发现,其中并没有涉及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大多只在县级规划中提到,没有正式的文件提出要编制村级土地利用规划。1987年颁布的《国土规划编制办法》,将国土规划分为四级,全国、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和省(自治区或直辖市)范围内一定地域。2007年首次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和修改做出了规定。其中提到要编制乡规划和村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应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并对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至此,乡村规划开始正式步入规划舞台。然而,由于乡村分布广、散,且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而萎缩,乡村规划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没有得到全面发展。
图表编号 | XD00174512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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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10 |
作者 | 赵晨春 |
绘制单位 | 山西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