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多规合一”视角下海洋功能区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比较分析》

《表2 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多规合一”视角下海洋功能区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比较分析》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多规合一”视角下海洋功能区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比较分析》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主要涉及两类土地分类体系,分别是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体系和土地规划用途分类体系。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主要是为了客观描述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而土体规划用途分类主要是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依据规划管理需要,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利用规划基数转换而成的土地规划用途类别[17]。2017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发布实施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利用类型的划分提供了标准。目前,与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体系相对应的土地用途分类体系尚未出台。因此,基于从规划用途分类的角度比较海洋功能区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的,此处列出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采用的土地规划用途分类体系[18]。该分类体系共分3级,包括3个一级类,10个二级类,25个三级类(表2)。表2中仅显示一级和二级分类,以便与海洋功能区划对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