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乡村体系规划编制方法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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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体系规划的演进特征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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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乡村体系规划编制工作起步晚,且始终处于探索和变革之中,主要参考城市规划、区域规划的方法开展编制工作,尚未形成自成体系的乡土化规划方法。总体上看,我国不同阶段的乡村体系规划方法可大致总结为归纳分类法、空间引导法、城镇引借法、统筹规划法、“多规合一”法以及体系革新法。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小城镇依赖型”的归纳分类法,到2005~2010年各地纷纷制定编制导则引导村庄空间布局,再到2015年底推行以“多规合一”为引领的县域乡村建设的规划,业界始终在不触及制度框架、政策体系的前提下探讨乡村体系规划编制的方法。这期间乡村体系的相对独立地位逐步得到认可,体系规划编制方法的去城市化、趋乡土化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不少地区还探索了乡村治理模式革新等问题,但由于不涉及体制机制等根源性问题,这些方法的效果始终受限。在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之后,全国上下从顶层设计着手,积极探索涉及“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的县域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要点,从乡村的本位性、特殊性出发,研究“体系革新型”的全新规划方法(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