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变量描述性统计:产品炫耀性如何影响仿冒轻奢侈品选择——基于“态度功能理论”视角》

《表1 变量描述性统计:产品炫耀性如何影响仿冒轻奢侈品选择——基于“态度功能理论”视角》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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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炫耀性如何影响仿冒轻奢侈品选择——基于“态度功能理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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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材质、样式和品牌后括号中数字为相关产品的数量;消费者评价为标准化因子得分,表格未列出其均值和方差。

本研究的因变量为产品销量,自变量包括产品种类(仿冒奢侈品和仿冒轻奢侈品)、产品炫耀性、以及他们的交互作用。控制变量包括消费者评价、产品标价、材质、样式、品牌、评论总数、描述一致次数(消费者认为网站上产品描述与实际产品一致的次数)、产品上市时间。产品炫耀性由编码产生,其判断标准为商品标志是否明显[3][22],编码方式与是否为仿冒产品相同。产品上市时间根据官网和其它购物网站的产品描述部分,采用上市时间距离抓取数据时间的天数作为测量变量。消费者对产品的评价来自该商品的“大家印象”,是淘宝网对消费者评价中提到相关特征次数的总结(包括质量、样式与款式、设计、颜色、手感等)。鉴于变量之间的高度相关性,我们采用因子分析的方法将这些变量合并为一个因子(χ2=558.491 (20),p=0.000) ,该因子解释了变量70.0%的方差,本文使用该因子得分作为消费者评价的度量。涉及到的变量及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