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描述性统计:如何提升数字创意企业创新投入——基于资源利用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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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升数字创意企业创新投入——基于资源利用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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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对于被解释变量,2009-2018年我国数字创意企业创新投入在总资产中所占比重平均值和标准差分别为0.0255和0.0251,这说明数字创意企业的创新投入普遍较低。对于解释变量,数字创意企业的政府补贴和税收优惠平均值为0.0059和0.2538,说明政府的优惠政策在实际落实层面表现欠佳,还需进一步加强。对于控制变量,企业规模的标准差为1.2128,说明不同企业相差较大;资产负债率在各企业间相差较多,最小的资产负债率为0.0110,而最大的则达到2.3735;企业年龄从1到33不等,各企业之间的差异较大;固定资产比率的平均值为0.1258,这与数字创意企业的知识属性相符合;托宾Q值的平均值和标准差分别为3.8016和3.7944,这可能是由于数字创意企业涵盖大量的人力资本、知识资产等导致的,各企业间相差也比较大。对于调节变量,企业性质的平均值为0.2160,说明我国数字创意企业大部分为非国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