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基准回归结果表:中国式分权、金融化与要素收入分配——基于中国地级市数据的实证检验》

《表2 基准回归结果表:中国式分权、金融化与要素收入分配——基于中国地级市数据的实证检验》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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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分权、金融化与要素收入分配——基于中国地级市数据的实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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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括号内为经城市层面聚类调整后的稳健标准误;***、**、*分别表示1%、5%、10%的显著性水平。

在上述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对变量和样本进行以下稳健性检验(1)。(1)用支出分权(fd2)替换收入分权(fd1)进行了稳健性检验,与表2的结论一致。(2)由于2003年到2004年要素收入的统计核算方法发生了变化,可能对本文的结论产生影响,本文剔除2002年和2003年的样本后重新进行了检验,结论是稳健的。(3)考虑到金融化与要素收入分配可能存在非线性关系,本文在模型中加入了金融化的平方项(fin2)。加入金融化平方项后,一方面,模型的解释能力未能得到显著提升;另一方面,拐点出现在贷款余额/GDP大于4的时候,而本文几乎所有的样本都出现在拐点左侧,即劳动收入份额随金融化上升而增加的阶段。这一非线性关系在经济意义上不具有合理性,只是由于极端值而导致估计系数在金融化程度最高的样本处出现了“弯曲”现象,故本文拒绝了这一非线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