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产权性质的调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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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股权结构与会计稳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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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4可以看出,PRE、CONT和POST的回归系数符号及显著性与表3基本保持一致。SOE的回归系数为正,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表明与非国有企业相比,国有企业普遍具有较高的会计稳健性,这与现有的研究结论一致。为检验H2a,我们主要关注交乘项PRE×SOE、CONT×SOE和POST×SOE的回归系数符号及其显著性。在第(1)列中,PRE×SOE的回归系数(0.003)为正,且在5%的水平上显著,表明与非国有企业相比,国有企业在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前的会计稳健性相对较高,即国有产权性质能够在“事前”有效降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对会计稳健性的负面影响,即国有产权一定程度上可以弱化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对会计稳健性的负面影响。在第(2)列中,CONT×SOE的回归系数(0.002)为正但不显著,表明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在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期内的会计稳健性水平没有显著差异。在第(3)列中,POST×SOE的回归系数为正(0.001)但不显著,表明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在控股股东解押后的会计稳健性也不存在显著差异。可见,表4的回归结果部分支持了H2a,表明国有产权可以弱化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对会计稳健性的负面影响,但国有产权调节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与会计稳健性的关系主要体现在“质押前”,对“质押期内”和“解押后”的调节作用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