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5年版《中国药典》有毒中药外用品种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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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中药外用安全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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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5年版《中国药典》中(表1),10种大毒中药7种外用,42种有毒中药22种外用,31种小毒中药15种外用;仅供外用的有10种[1]。有毒中药外用可有效减轻毒性,如张仲景在《金匮要略》中记载“蚀于肛者,雄黄熏之”,采用烟熏方式,既能有效治疗肛门局部蚀烂,又能有效避免雄黄内服可能引起的毒副作用,保证了用药安全[2];如砒石有剧毒,口服砒石5 mg以上即可中毒,20~200 mg可致死,若按此量给人口服,即会导致中毒或死亡,本品内服宜慎,不能过量或持续服用,以防积蓄中毒,若依法外用,局部小面积涂敷于正常未破损皮肤,则不会导致中毒或死亡[3];再如“铅丹”因毒性剧烈内服稍稍过量即可中毒,现已极少内服,很早就被列为外治之品,“煎膏用,止痛生肌”,铅膏剂的应用显著降低了内服的血铅浓度,在药物发挥疗效的前提下,明显降低了铅对机体的毒副作用,保证了用药安全[4]。因此“有毒”中药在治疗的同时,若使用不当会引发用药安全问题,现“有毒”中药的毒性研究主要集中在内服毒性,而大量临床外用缺少相关毒性研究的支撑。且临床上“有毒”中药外用的毒副反应频频发生,其存在的问题诸多,如具体用法用量、用药时间、用药面积、具体功效、中毒剂量、不良反应、中毒症状及解救措施等均无详细参照依据,对于以上种种问题目前相关研究甚少,缺乏一套系统的指导临床“有毒”中药外用的毒性标准用药规范。本文拟探讨关于“有毒”中药外用安全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