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供述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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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被告人翻供率居高不下之制度原因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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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国司法实务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有罪供述案件的比例。从该比率可以看出,我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有罪供述率是非常高的。国内如此,那么国外情况又是如何呢?由于缺乏资料和无法进行实证研究,我们不能对国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讯问中曾经作出有罪供述的情况进行准确评估,只能通过一些学者披露的资料来初步展示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讯问中作出有罪供述的情况。比如,1998年英国内政部作出的一份报告显示,在4250名被逮捕的嫌疑人中,大约有一半的嫌疑人作出了有罪供述。此外,有数据表明,1992年英格兰警察审讯时,有40%-50%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了有罪供述。再如,美国的一组研究数据表明,被羁押的102名犯罪嫌疑人中,有58人作出有罪供述,有罪供述率为56.8%;未被羁押的50名犯罪嫌疑人中,有15人作出了有罪供述,有罪供述率为30%。通过对比不难发现,在英美发达国家,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的有罪供述率基本维持在50%左右,而我国在侦查阶段的有罪供述率为几乎为100%。如此高的有罪供述率,显然成了违背人的本能和天性的“反常现象”,也成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日后翻供的直接原因或者说是必然逻辑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