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不同家庭类型初中生社会支持评分的比较》
注:a.客观支持:大家庭vs核心家庭,P=0.001;大家庭vs“没有与父母住在一起”,P=3.20×10-6;大家庭vs单亲家庭,P=4.01×10-4;大家庭vs“其他”,P=0.009。b.主观支持:大家庭vs核心家庭,P=2.95×10-5;大家庭vs“没有与父母住在一起”,P=5.46×10-6;大家庭vs单亲家庭,P=6.62×
不同家庭类型初中生在社会支持总分与客观支持、主观支持、支持利用度得分上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进一步通过Bonferroni法两两比较显示,大家庭的客观支持、主观支持、支持利用度、社会支持总分得分均高于其他家庭类型(P<0.05)。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21264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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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7.28 |
作者 | 于青松、许琪、王琪、杨娟、刘朋、闵天、左程、罗江洪 |
绘制单位 | 赣南医学院、赣南医学院预防医学系、赣南医学院预防医学系、赣南医学院、赣南医学院、赣南医学院、赣南医学院、赣南医学院预防医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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