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党内法规草案的审查制度》
既然连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都不适合审查党内法规的合宪性问题,那么党内法规合宪性审查必然只能是党内自查自纠的一种制度。现行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以下简称《党内法规制定条例》或《制定条例》)中党内法规草案的审查内容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以下简称《备案规定》)中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内容均包含有“是否同宪法和法律不一致”。《制定条例》对党内法规草案的审查主体规定得十分清楚,共分为五个层次,详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76517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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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20 |
作者 | 李玮 |
绘制单位 |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