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不同动机下的股利支付公司价值统计》
表5统计了不同动机下的股利支付公司价值差异。表中显示,超能力派现公司的价值(A H D=1)低于非超能力派现公司的价值(AHD=0),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大股东掏空动机对股利支付公司可能存在负面影响。门槛盈利能力的股利支付公司(ROE_du m=1)与其他股利支付公司(ROE_dum=0)之间的价值差异不显著,门槛分红比率的股利支付公司价值(DPS_du m=1)显著高于其他股利支付公司的价值(DPS_du m=0),说明为达到再融资门槛而支付股利的公司价值没有被降低。存在潜在再融资需求的股利支付公司价值(SEO=1)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高于不存在潜在再融资需求的上市公司(SEO=0),说明投资者更希望具有潜在再融资需求的上市公司支付现金股利,以达到监管要求。支付微股利的上市公司价值(LD=1)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高于其他公司(LD=0),说明即使是迫于监管压力而支付现金股利,公司价值也仍然得到了提高。综上,可以初步判断:超能力派现是股利折价的根源,监管迎合不是股利折价根源。
图表编号 | XD0070067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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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08 |
作者 | 马鹏飞、董竹 |
绘制单位 | 吉林大学数量经济研究中心、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