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借款人工具对银行业竞争程度的影响》

《表6:借款人工具对银行业竞争程度的影响》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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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审慎政策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基于跨国实证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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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工具主要包括资产价值比率和负债偿还比率,从需求端对银行风险承担产生影响。当监管当局加强资产价值比率和负债偿还比率要求时,会抑制家庭部门的负债动机和杠杆水平,从而降低其贷款需求和贷款能力。借款人工具主要通过两种不同的渠道作用于银行的风险承担:一方面,根据Borio和Zhu(2008)的研究,银行对于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预测具有一定的顺周期特征:当经济处于上行期时,银行往往会放松其对风险的评估和监测,风险承担水平增加。Matthias(2012)的研究认为,无论是单个银行还是整体银行业,贷款规模与银行机构风险承担均具有正相关关系。监管当局为防止经济过热而提高资产价值比率和负债偿还比率要求时,居民的信贷需求受到抑制,银行贷款规模下降,从贷款需求源头上降低了银行的风险承担。但另一方面,借款人工具的实施会导致银行信贷业务规模收缩,行业竞争程度加剧,对银行收入产生不利影响。为保持竞争力,银行将增加风险偏好程度并倾向于投资“高风险-高收益”资产,激励银行承担更多风险。因此,借款人工具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见图2)。从前文借款人工具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回归结果看,借款人工具并未表现出明显的降低银行风险承担的作用。本文认为,产生该结果的原因在于竞争渠道的存在。以下将进一步分析实施借款人工具对银行业竞争程度的影响,来验证竞争渠道。本文使用勒纳指数反映各国银行业的竞争程度,勒纳指数越低,银行业垄断程度越低、自由竞争程度越高。各国银行业勒纳指数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数据库。从表6所示的回归结果看,无论是借款人工具整体还是资产价值比率和贷款偿还比率工具的实施,均能显著降低勒纳指数,增加银行业的竞争程度,从而激励银行提高风险偏好、增加风险承担(见图2)。这验证了竞争渠道的存在,也揭露了借款人工具的实施未能显著降低银行风险承担水平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