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新中国成立以来海关与检验检疫职能归口历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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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入境检验检疫划入海关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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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沿革则经历了较多次的调整。总体看,1998年以前,商品检验、动植物检疫、卫生检疫职责分别由不同的部门承担。具体看,1949年,商品检验由政务院下属贸易部国外贸易司承担,卫生防疫职责由卫生部承担。1952年,成立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局,除承担商品检验职责外,新增了动植物检疫职责,归口政务院对外贸易部管理(注:对外贸易部是在1952年贸易部撤销后成立的)。1982年,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局更名为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属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部机构,同年,农业部成立了国家动植物检疫总所,负责动植物检疫工作。1988年,卫生部成立卫生检疫总所。同年,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归口对外经济贸易部管理。1994年,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升格为副部级(属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5年国家动植物检疫总所更名为国家动植物检疫局。1998年,“三检”合一拉开序幕,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卫生检疫局及动植物检疫局整合组建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由海关总署管理,实现了“一口对外”。2001年,为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中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合并,组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8年,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这体现了整体协同治理的顶层设计要求。机构沿革情况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