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依据初始姿态计算的海水平均声速》
按照垂直缆初始姿态计算每道炮检距差值,利用实际资料的检波点时间差值能够计算出不同2个检波点间对应的海水平均声速(表1)。由于海水声速范围固定在1 400~1 600m/s,而无论近偏移距还是远偏移距,垂直缆近海底的6道数据对应的海水平均声速明显超出范围,即应当校正垂直缆近海底的6道检波点位置关系。由于前6道姿态计算的海水声速处于合理范围内,则以前6道检波器的直线方向向下延长,并且将垂直缆初始姿态的第6、7道之间的夹角置零,即垂直缆的姿态校正为与海底法线方向成1.7°夹角的状态。规定法线右侧为正,则假设该垂直缆状态为+1.7°,进一步计算校正之后的各个检波点对应的海水平均声速。分析垂直缆姿态校正前后计算的海水平均声速,发现垂直缆近海底端的检波点近偏移距对应的海水声速小于海水平均声速范围,而远偏移距的声速均大于海水声速范围。这说明垂直缆的姿态比较合理,但是垂直缆的倾斜角度还不在合理范围内。
图表编号 | XD0066085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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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28 |
作者 | 尉佳、康宇璇、冯京、褚宏宪 |
绘制单位 | 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海洋矿产资源评价与探测技术功能实验室、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中国海洋大学、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海洋矿产资源评价与探测技术功能实验室、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海洋矿产资源评价与探测技术功能实验室、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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