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1993~1999年中央颁布与生态农业相关的政策文件》
1993~1999年:农业农村环境的综合治理阶段,中央倡导、地方试点生态农业政策。1993年,农业部等七部委联合提出“关于加快发展生态农业的报告”,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生态农业的建设试点工作,意味着生态农业建设工作正式纳入政府行为。1994年,国务院批准了“关于加快发展生态农业的报告”,要求各地积极开展生态农业建设试点工作。1995年,国家环保局组织实施了农业生态、乡镇企业、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恢复、污染控制、资源合理利用等方面的111个生态示范区。1996年,“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被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详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6341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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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20 |
作者 | 赵敏娟 |
绘制单位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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