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对企业自主研发支出会计处理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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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自主研发支出会计处理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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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建议在上述3个佐证材料的基础上增加第4个佐证材料,资本化研发支出的部分要有专利权或非专利技术的材料支撑。专利权指经过独立第三方——政府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法定程序审查批准,对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享有专有权利,一般包括外观设计、发明、实用新型等专利权,资产价值具备一定的公认性。而与专利权不同的是,非专利技术虽然具备资产的特性,但不受专利法的保护,很多企业出于对商业秘密保护的考虑,不公开相关信息,而是采取自我保密的方式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已采用了的、能带来经济效益的相关技术、经验等核心竞争力进行保护。这两种支撑材料一定程度上都能使企业有更大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并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因此,在对研发支出作资本化会计处理时,能作为一个有说服力的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