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三种重组路径迈向“治理有效”的优劣比较》

《表3 三种重组路径迈向“治理有效”的优劣比较》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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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治理有效:农村基层建制单元的重组逻辑及取向——基于当前农村“重组浪潮”的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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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农村基层治理主要表现为一种混合型的治理,在自治中夹杂着行政,这是由村民自治制度的国家建构性所决定的。这与英国、日本、美国等国外的基层自治是不同的。因此,在国家一体化进程中或城乡一体化背景下,要实现农村的治理有效,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政的治理有效,二是自治的治理有效。行政的治理有效要求城乡公共服务体系一体化,提升行政效率,自治的治理有效要求群众积极参与自我事务的治理。如表3所示,湖南省的单元重组路径是“上移、扩大”,目标是行政的治理有效,但忽视了自治,导致自治的治理有效性不足。广东蕉岭、湖北秭归等地的单元的重组路径是“下沉、缩小”,目标是自治的治理有效,但是忽视了行政或服务,导致行政的治理有效性不足,不便于公共服务供给的规模化。广东清远的单元的重组路径“行政上移、自治下沉”,兼顾公共服务供给的规模化与群众自治的参与性,均衡了“行政与自治”,既要实现行政性的治理有效,也要实现自治性的治理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