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类学术失范行为的比较》
学术失范是本文的核心概念,弄清其内涵与外延是研究的前提。从现有文献看,很多研究者将学术失范与学术不端混为一谈,然而实际上这两个概念相关但并不相等。目前,学界对学术不端的界定并不统一。从现有文献看,学术不端行为基本都有故意、重大过失之特质。[3][4][5]借鉴既有研究,本文认为,学术不端是故意违反学术规范或学术道德的行为,是明知故犯或有重大过失的行为。学术失范中的“失范”一词缘于社会学研究。法国社会学家杜尔凯姆(Emile Durkheim)系统研究了失范现象,开创了失范理论,他认为“失范”是社会成员的欲望和行为缺少规范的调节,社会制度化程度差,社会丧失整合的一种混乱无序的状态。20世纪30年代,美国社会学家默顿(Robert K.Merton)进一步发展了失范理论,他认为“失范”是社会成员或群体对现存的社会规范缺乏广泛的认同,进而使社会规范丧失了控制社会成员行为的权威和效力,导致违反或偏离社会规范的行为频发。借鉴杜尔凯姆和默顿的社会失范理论,“学术失范”可界定为,学术行为缺乏学术规范的调节或学术共同体对学术规范缺乏广泛认同,学术规范丧失控制力,导致各类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频繁发生。可见,学术失范是一个大概念,简言之,一切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即为学术失范,而这种违反可能是故意为之,也可能是无意识为之。因此,学术失范应包括两类:故意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可称为“学术不端”;技术层面无意识违反或因缺乏必要的知识而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可称为“技术性学术失范”。两类学术失范行为的比较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50110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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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15 |
作者 | 唐银辉、方光正 |
绘制单位 | 金陵科技学院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