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自贸区税收制度创新第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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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税收制度:建设进程、创新成效和深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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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表1,该阶段主要以上海自贸区总体方案即1.0版本为蓝图,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推出了一批创新制度,经梳理共有11项。从结构上分析,以税种而论有9项流转税制度、2项所得税制度;以主体而论有3项税务制度、6项海关制度、2项共管制度;以内容而论有5项实体制度、6项程序制度。这些制度已经复制推广到境内其他区域,或者已经实现区内外同步创新。该阶段处于自贸区草创之期,试点区域相对不大,制度切换的成本小且风险可控,所以创新的力度较大。之于税收制度,该阶段的创新有两个鲜明特点:一是立足保税制度拓展服务功能,有融资租赁、展示交易、期货交割、选择性征税等4项;二是对特定纳税对象给予减免税、退税、分期纳税等税收优惠,计有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