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四川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与高标准的投资贸易规则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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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差异化路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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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全国大多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现状类似,目前四川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多集中在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效能方面,而对知识产权、环境、劳动、政府采购等的措施缺乏跟踪和试验,因此与高标准的投资贸易规则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表1对比了四川自贸试验区当前的制度创新范围与《美国双边投资协定范本》(2012年版)及《中澳自由贸易协定》的差别。《美国双边投资协定范本》体现了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投资协定的发展趋势,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成为中国、印度等新兴经济体进行投资条约谈判时的样本;2015年签订的《中澳自由贸易协定》是我国迄今已签订的贸易投资自由化整体水平最高的自由贸易协定之一,涵盖货物、服务、投资等10多个领域。通过表1可以发现,当前四川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领域集中在准入后的便利化(如贸易便利化、投资便利化、金融便利化)领域,但在准入界限以及进入后经营边界(如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劳工标准、移民规则、政府采购、竞争规则)等方面尚未有明确的制度创新任务观测点,这也成为未来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重点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