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中国和主要OECD国家货物劳务税结构对比》
注:(1)数据来自OECD数据库和中国统计局;(2)占GDP的比重采用的是广义的货物劳务税口径;(3)中国采用2018年数据,其他国家为2016年数据。
表1给出了我国和主要OECD国家货物劳务税结构的对比,我国一般消费税占比为78.75%,特别消费税占比为21.25%,OECD国家平均一般消费税占比为67.56%,特别消费税占比为32.44%。由此可见,OECD国家一般消费税占比较低,特别消费税占比较高。这主要是因为OECD国家与我国在特别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上存在较大差异,作为典型的特别消费税,现行我国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烟、酒、高档化妆品等在内的15个税目,而OECD国家则更加强调消费税的社会功能(如环境补偿功能、收入分配功能),涉及面更广,征收力度更大。
图表编号 | XD00467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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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25 |
作者 | 樊勇 |
绘制单位 |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