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主要OECD国家的经济发展、人口结构和国家养老金体系的运行机制》

《表1 主要OECD国家的经济发展、人口结构和国家养老金体系的运行机制》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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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养老金体系及其体制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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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作者根据OECD.Stat整理

法定政府养老金的发展经历了如下3个阶段(表1):一是制度创建与发展阶段。在进入老龄社会时期(1930~1970年),在15~64岁劳动人口与65岁以上老年人口赡养比大于10∶1、就业参与率>70%、养老金替代率45%~55%,养老金费率低于工资的10%。在此期间政府养老金进入黄金发展阶段,OECD国家政府纷纷建立和完善基本养老金制度,力争实现全覆盖、保基本的目标,政府养老金替代率达到退休前工资的70%左右。二是参数调整阶段。在深度老龄社会时期(1970~2010年),在15~64岁劳动人口与65岁以上老年人口赡养比5∶1、就业参与率>70%、养老金替代率50%的条件下,养老金费率接近工资的20%,政府养老金在稳定发展时期之后开始进行调整,基本养老金替代率降为40%左右。在新自由主义理论的推动下,各国政府采取了延长退休年龄、增加缴费年限、增强缴费与收益之间的联系等方式来对政府养老金进行改革。三是系统性改革阶段。进入超级老龄社会后(2010年以后),在15~64岁劳动人口与65岁以上老年人口赡养比3∶1、就业参与率>70%、养老金替代率50%的条件下,养老金费率可能高于工资的20%,政府养老金替代率开始下降,需要进行系统性改革以增加融资渠道。澳大利亚在2006年建立了未来基金,作为主权养老储蓄基金,融资渠道主要来自于转移支付,用于应对未来养老金保障支付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