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不同民营化程度企业的特征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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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民营化程度如何影响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
注:组间平均值差异检验采用t检验,中位数差异检验采用Wilcoxon轶和检验;小括号内为p值;***、**、*分别表示成1%、5%、10%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
从表6的统计数据来看,独立样本的t检验和Wilcoxon轶和检验都显示,非国有股权比例介于区间[22.93%,67%]的企业的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在10%的统计水平上显著大于处于区间(67%,75%)的企业,与此同时,非国有股比例处于区间(67%,75%)的企业的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在5%的统计水平上显著小于处于区间[75%,94.14%]的企业,表明非国有股比例处于区间(67%,75%)的企业的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最小。无论非国有股比例处于哪个区间,非国有股权比例低的企业的规模和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均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大于非国有股权比例高的企业,充分表明政府保留了更多大规模企业的控制权(李文贵和余明桂,2015)[12];此外,基于独立样本的t检验发现,非国有股权比例介于区间[22.93%,67%]的企业的代理成本在10%的统计水平上显著小于处于区间[75%,94.14%]内的企业,而组间中位数差异的Wilcoxon轶和检验显示,非国有股权比例低的企业的代理成本始终显著小于非国有股权比例高的企业,这意味着民营化程度高的企业其内部代理问题更严重。
图表编号 | XD0042101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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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15 |
作者 | 陈晓珊、刘洪铎 |
绘制单位 | 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广东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资本市场与审计治理研究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经济贸易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