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中国基层组织形态分析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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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抑或简约:基层组织形态的选择——基于上海、河南、山东三地乡村治理实践的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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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既有历史视角和国际比较视角难以有效回应当前基层组织形态为何存在明显的东中西部区域差异这一现实窘境,笔者引入了东中西部区域差异视角。同时,笔者及所在研究团队同仁在各地驻村调研过程中,发现在具体的基层治理实践中“治理资源”存在明显的东中西部区域差异: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农村凭借优越的市场区位,集体经济来源广泛,且收益较高,同时地方政府财源充沛,因此基层组织治理资源较为充沛;中西部一般农业型地区农村市场区位差,集体经济来源单一、甚至空壳化普遍,同时地方政府财源极其有限,多依靠自上而下的财政转移支付,难以为基层组织提供充足的治理资源,多呈现维持型治理状态;部分村庄处于东中西部区域过渡地带,市场机会较多,村集体有一定收益,且地方政府财源尚可,但面对日益密集频发的治理事务进村,同样承受极大的组织成本压力,迫切呼唤新的组织形态。常见的东中西部划分,多以经济发展水平为衡量指标,东部最发达,中部次之,西部最差。笔者现将这一经济维度上的东中西部区域差异视角引入基层治理领域,并将其作为分析维度之一,即治理资源的东中西部区域差异。此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先后提出了美丽乡村、精准扶贫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等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加之地方党委政府自身推行的各项工作,均一一转化为基层组织的治理内容,即意味着东中西部基层组织均面临着治理事务密集进村的现实处境。调研中,笔者也发现,不同区域基层治理事务存在较大差异:东部发达地区村庄,经济发达,属于人财物净流入地,流动人口管理、社会治安、环境卫生、企业安全生产等内生性治理事务较多,同时地方政府自上而下的以“创建活动”为基本内容的治理事务也比较密集;中西部一般农业型地区村庄,产业发育有限,人财物持续外流,内部治理事务稀疏,同时来自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自上而下的治理事务阶段性强,治理事务偶发性大;东中西部过渡区域村庄居中,总体上处于治理任务密集进村的境地。于是,笔者引入“治理事务”这一分析维度。有基于此,笔者秉持东中西部区域差异视角,以“治理事务”和“治理资源”为基本维度建立一个二维四分的分析框架(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