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M.R.C.C评分细则》

《表2 M.R.C.C评分细则》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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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细胞癌转移灶局部干预效果的评估:M.R.C.C评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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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每次复诊时,根据其发生进展的转移瘤的临床特点,确定其M.R.C.C评分。其中M表示Master,即此评分的目的——在评分达到一定标准后决定对进展转移灶进行局部干预,此时应求助于相关专科。R表示Radius,即进展部位的转移瘤半径大小,为贴近临床工作习惯,我们记录其2倍,即转移瘤的直径,当进展部位存在多个转移灶时,则计算其直径之和。C1表示Count,即进展部位转移瘤的数目,该指标同时考虑到各转移瘤的位置分布,即局限性或弥漫性。C2表示Clinical symptom,即进展部位因转移瘤所导致的临床症状。我们将人体分为脑、肺、肝脏、胰腺、消化道及(后)腹腔、皮肤、胸壁及四肢骨骼、脊柱8个转移部位,分别制定其各自评分标准,详细的评分细则见表2。根据M.R.C.C评分,当单一进展转移瘤评分超过4分时,则应对该转移灶进行局部干预。而当某项转移灶的C2评分达到3分时,则无论其总的M.R.C.C评分为多少,也无论是否还有其他转移灶也发生进展,均应对其进行局部干预。具体干预措施(切除手术、姑息手术、局部放射治疗等)则应求助于相应专科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