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医学美容技术专业职业学位可行性核心能力指标体系基本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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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医学美容技术专业设置职业学位可行性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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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core competence)是在20世纪90年代由普拉哈拉德(Prahalad)和哈默(Hamel)在《哈佛商业评论》中首先提出[12]。核心能力是最基本、最必须的能力,包括知识、技能、能力和个人特质等。职业学位的核心能力应来源于职业岗位的任务所需,并由核心能力延伸出学位课程及课程设置。通过“中国期刊网专题全文数据库”搜索近5年我国关于“医学美容核心能力”相关文献仅5篇,黄丽娃等[13]认为医疗美容技术专业核心能力包括:临床医学基本知识及技能、美容专业知识与技能、专业发展能力、较强实践能力、创业能力、管理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这些研究对医疗美容技术专业学生的培养考核和综合评价具有一定的意义,但这些评价指标没有形成体系,还不足以形成医疗美容技术职业学位的核心能力指标。课题组成员对全国12所设有医学美容技术专业的院校进行了相关咨询;设调查问卷对重庆市内10家医疗美容医院及美容机构进行问卷调查,并参考市内该专业毕业生就业反馈;综合上述意见课题组初步提出医学美容技术专业核心能力评价指标,指标体系共分两层,第一层是核心能力的维度(即一级指标),由专业技术能力、沟通合作能力、心理耐受能力、销售管理能力、应变能力、创业能力、专业发展能力7项维度构成。第二层是能力维度下面的条目(即二级指标),由18项条目构成。见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