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主导国的新旧制度制衡手段比较》

《表5 主导国的新旧制度制衡手段比较》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退出外交”与全球治理秩序——一种制度现实主义的分析》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新旧制度制衡的手段有什么共性或差异呢?借用哈特和奈格里的分析框架(4),以表5予以分析。哈特和奈格里认为,秩序主导国实现相对权力优势分为3个步骤、阶段或曰手段(左侧栏目)(5),而辅以制度变量来理解,随着权力发生离散,主导国针对这3种手段的策略也在逐步调整。首先,原有制度设计的第一步是设立包容机制,在起初阶段编织秩序网络。这个阶段的目标是,将制度创设成为“一部普遍融合的机器”,淡化国别差异,吸引、融合或强行拉入其他成员国。随着将其他国家深深嵌入这套秩序当中的目标得逞,作为主导国的帝国又会接着强化差异,突出发达国家俱乐部的排他性权力,通过强调差异塑造制度非中性和等级化,确保获取和运用权力的目标。其实,这个过程与第一个阶段相互影响,因为具有相近特性的成员国(如西方发达国家)可以享受更多的包容性,相反则可能在被纳入秩序体系的同时,被区别对待地排斥到体系边缘。最后,通过前面两个阶段的包容性嵌入(包容性制衡)、区别性排他(排他性制衡)的手段,帝国再次整合和等级化这个秩序体系,进而掌握系统主导权。这种主导权表现为主导国塑造一种国际社会秩序,在这个秩序中安排其他国家或主体的位置的权力,并给予每个位置等级分明的差异性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