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混合主体制衡度、制度环境与企业风险》

《表6 混合主体制衡度、制度环境与企业风险》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国企混改与企业风险承担:来自沪深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为了进一步研究国有控股企业中不同性质股东之间的制衡作用对企业风险的影响,借鉴马连福等(2015)的方法,采用混合主体制衡度进行分析,结果显示restr与企业风险显著正相关(1%显著性水平),表明在国有控股企业中,民营股东和外资股东持股比例越高时,会加大企业风险,当区分了不同的制度环境后,正向关系依然显著,说明非国有资本的制衡效应会提升企业的风险水平,因此,在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改革过程中,非国有股东的参与能够改善公司治理(武常岐等,2011),给组织带来更多的显性和隐性的外部知识和能力(Lane&Lubatkin,1998),但同时也会增加企业的风险来源,为企业的风险控制带来挑战,假设4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