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国家层面及各省技术标准中的总体城市设计概念及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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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城市设计的认知争议与路径辨析——基于各省城市设计相关技术标准的解读》
从各省编制的城市设计技术标准文件看,部分省份直接提出要编制总(整)体城市设计或总规阶段的城市设计工作,如山东、河北、湖北、浙江、江苏、山西、内蒙古和宁夏[15-24];也有部分省份提出要结合总体城市设计工作的需求编制城市风貌规划,如福建提出编制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25-26],四川提出编制城镇风貌规划[27],安徽提出编制城市空间特色规划[28],云南提出编制城镇特色规划[29],青海提出编制美丽城镇风貌规划等[30]。总体城市设计和城市风貌规划两种类型并存,项目名目多样(表1)[11,15-27,29-30]。
图表编号 | XD0031593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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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30 |
作者 | 刘泉、黄丁芳 |
绘制单位 | 深圳市蕾奥城市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技术管理与研发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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