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清代滦州沙河子村土地买卖契中地价统计》

《表2 清代滦州沙河子村土地买卖契中地价统计》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清代滦州地价变动因素及“滦钱”性质探讨——以新见滦州孟氏契约文书为中心》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资料来源:《滦县土地志》第68页。

咸丰元年(1851)地价最低,这可能与土地性质、质量有关系,契约中写道“立契人孟克己因正用……情愿过与孟际印名下承种,……由孟际印出租种地,不与孟克己相干”。[10]说明以后耕种孟际印还需要替孟克己还租并缴纳未来的年租,只有土地的使用权却没有所有权,故地价低亦是情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