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替换税收规避指标后的回归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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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发展、市场地位和税收规避——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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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括号中数字为t值,***表示0.01的显著性水平,**表示0.05的显著性水平,*表示0.1的显著性水平。

在本文的主体部分选用试用税率和实际税率之差作为衡量税收规避的程度。在稳健性检验部分,借鉴Manzon et al.(2002)和Wilson(2009)的研究,选用经总资产标准化后的会税差异(BTD)作为衡量企业税收规避的指标,其具体计算公式为:经总资产标准化后的会税差异BTD=(会计收益-应税收益)/总资产,其中会计收益是指合并利润总额,应税收益=(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名义税率。借鉴刘行等(2013)的研究,中国上市企业的会税差异与其被税务审计部门出具的税务审计调整额显著正相关,这说明会税差异已被中国税务部门用来判断企业是否存在税收规避嫌疑的重要指标,从而表明这一税收规避指标在我国具有较高的效度。总之,会税差异BTD值越高,企业的税收规避程度越高。表6报告了替换税收规避指标后的回归结果,由表6可知,市场地位(MP)与税收规避(BTD)显著正相关,这与本文的假设1一致;在金融发展较差的地区,市场地位(MP)与税收规避(BTD)在5%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而在金融发展较好的地区,市场地位(MP)与税收规避(BTD)不相关,这与本文的假设2一致。替换税收规避指标后的稳健性检验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