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分税制以来省以下财权划分调整的四省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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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与均等的权衡:省以下财权划分策略的行动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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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无论是在经济发展水平层面还是在公共服务供给层面,广东省内的地区差距程度无疑都是最大的,而且,在分税制改革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省内的发展差距都在持续扩大。在这种局面下,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何广东省采取了增加省级财权的行动,因为只有省级政府集中了更多的财力,才可能向薄弱地区实施必要的支持,减少地区差距。因此,广东省的省以下财权划分走向与理论预期完全一致,也符合广东省实际情况。换言之,对于广东省而言,其出于省内均衡的诉求大大超过了推动经济增长的诉求。与广东省截然不同,浙江、江苏和山东三个省均没有出现巨大的地区发展差距。虽然山东省地区间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在分税制改革之初较高,但很快就大幅下降了。相对较为均衡的省内经济社会发展格局,为这些省实施进一步的分权化改革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因此可以看到,江苏、山东两省都较早地出台了旨在强化向基层地方政府倾斜的财权调整方案,而浙江省在2012年、2015年也加入到了进一步向县级政府分权的行动中来。表7总结了四个省份的财权划分调整策略及其与本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适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