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010年改革前后广东省收入划分比例变化》

《表3 2010年改革前后广东省收入划分比例变化》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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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与均等的权衡:省以下财权划分策略的行动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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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2010年粤府[2010]169号文发布时,省与市县的收入划分体制进行了调整。调整前后对比情况如表3所示。此次调整提高了省级政府在营业税、大部分所得税和土增值税收入的分享比例,加大了省级政府的财力集中力度,具有明显的集权化倾向。2014年发布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时,指出要将房地产税等财产行为税成为县(市)级主体税种,但这是一项中长期行动计划,截止目前尚未实施。从粤府[2016]60号文的内容来看,2016年对省以下增值税收入划分方案的调整基本保持了省与市县现有财力格局总体稳定,没有明显的集权化或分权化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