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广东省2005年和2010年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温室气体汇/源的组成比例》
广东省2005年和2010年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温室气体汇/源的组成比例见表1。2005年,在广东省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领域,乔木林固碳占总固碳量的88.87%,经济林占0.52%,竹林占1.79%,灌木林占3.62%,疏林、散生木和四旁树占5.19%,而采伐消耗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占总排放量的76.12%,枯损消耗排放二氧化碳当量约占总排放量的19.95%;森林转化排放二氧化碳当量约占3.93%,其中燃烧排放占2.69%,分解排放占1.24%。2010年,在广东省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领域,乔木林固定占总固碳的88.34%,经济林占3.93%,竹林占0.56%,灌木林占1.62%,疏林、散生木和四旁树占5.54%,采伐消耗排放二氧化碳约占温室气体总排放的77.41%,枯损消耗排放二氧化碳约占19.23%;森林转化排放温室气体约占3.37%。
图表编号 | XD0059777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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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20 |
作者 | 王湘龙、魏龙、张方秋、李小川、潘文、张谦、蔡坚、高常军、肖石红、吴琰、易小青、吴惠珊 |
绘制单位 | 广东省森林资源保育中心、广东省森林培育与保护利用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广东省森林培育与保护利用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广东省森林培育与保护利用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广东省森林培育与保护利用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广东省森林培育与保护利用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广东省森林培育与保护利用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广东省森林培育与保护利用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广东省森林培育与保护利用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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