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操作风险计量不同规则下的资本系数区别》

《表3 操作风险计量不同规则下的资本系数区别》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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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风险计量框架最新修订及其对银行业的影响——基于《巴塞尔Ⅲ最终改革方案》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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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BCBS(2014a)、BCBS(2016)、BCBS(2017a)整理。

鉴于操作风险暴露与规模增长呈现非线性关系,2014年方案引入了一组基于银行规模的资本系数。如表3所示,巴塞尔委员会建议对这些系数采用离散结构,使用平滑的非预期损失(Unexpected Loss)函数对BI的变动范围进行技术分析,确定恰当的分档数量,然后分析得出以对应BI为基础的一组离散形式的系数值[6]。因此,2014年方案采用了阶梯累进制方法,按照规模分组,资本系数随规模变大而上升,BI规模在1亿欧元内对应最低档10%,超过300亿欧元部分适用最高档30%。2016年方案在此基础上进行了适当调整:一是调整了各个档位对应的业务指标范围;二是适度缩小各档位资本系数的差距,分别为11%、15%、19%、23%和29%。2017年则将原来的五个档次修改为三个,同时进一步缩小各档位的差距,分别为12%、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