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高职院校在线开放课程 (混合式教学) 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以上所分析的主观评价对象、评价主体、评价内容以及客观数据挖掘内容,建立课程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以及指标权重。如表1所示为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在线开放课程评价指标体系,全部采用线上教学的公共基础课程则可以不采用“行业专家”评价,更侧重于教育专家、授课教师和学习者的评价。每门课程都有自身特点,高职院校应该对每门课程教学特点和性质进行更详细的分类,广泛听取意见,对表3中给出的权重分配进行调整,力争能够制定最科学合理的在线开放课程评价指标体系。
图表编号 | XD0024078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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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5.28 |
作者 | 卞璐、贾旭光 |
绘制单位 |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